法治中国需要中国法律人的良知及责任
——致世界法律大会中国代表的公开信
高智晟 许志永 滕彪
世界法律大会中国代表:
诸位好!
我们作为这个时代的中国律师和法律学者,和你们一样,作为同一时代的法律人,我们同样也怀着“法治与和谐社会”的梦想。
和谐社会离不开民主与法治,这是二十世纪人类文明的重要经验。我们高兴地看到你们和世界许多国家的法律人一起,站在新世纪在人类文明的高度,探讨民主法治问题。在你们身上寄托了亿万中国人的希望,这个民族希望能够在不久的将来,享有和普遍的人类文明一样的民主、法治、人权和自由。
但是,在刻意营造的持续的鲜花锦簇、热情奔泻的世界法律共同体成员盛会之际,当你们——中国法律人的代表与世界法律人在同一个平台上交流的时候,当肖扬大法官畅谈中国法制进步的时候,请不要忘记会场外中国法治状况的真实一面,请原谅我们——这群对中国的未来怀着赤诚理想的会场外的法律人,给你们的盛会泼点冷水。
请不要忘记,此刻,就在你们开会的今天,中国正在发生着的一系列法治悲剧:
河北省承德市陈国清等四个无辜公民涉嫌抢劫杀人于1994年被关进了监狱,在法律证据根本不能成立,前前后后13位律师和无数优秀的法学家为他们做过无罪辩护的情况下,他们在过去的十一年的时间里先后被判处五次死刑,至今仍在狱中。我们不仅从法律上辩护,而且替警方寻找到了真正的凶手——犯罪者,在我们已经给最高法院、公安部提供真凶详细作案线索和作案工具、赃物线索证据的情况下,没有人理会他们的呐喊,四公民仍然看不到获得正义的希望。(参见www.xianzhengchina.org)2005年,有多少残酷的冤案被媒体曝光!中国还有多少更加残酷的冤案被掩盖?在这些无辜蒙冤的中国公民持续奔走、呐喊的过程中,中国的法律人该怎样面对自己的责任?
2003年6月,陕西榆林地方政府暴力强行收回民营投资人开采的油井。投资人选出维权代表依法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他们依法向陕西省高院提起行政诉讼却被非法拒绝。2005年5月,十二名维权代表突然被抓捕,他们的委托代理律师朱久虎也被抓捕。就在你们参与盛会的时刻,无罪的朱久虎律师正在陕北狱中。而事实上,陕西省榆林市政府驱数千警察,在当地法院、检察院的配合下,公然采用暴力形式,在几天的时间内即将十几年前就是从这个地方政府手中获得的石油开采经营权的、六万投资者的一百亿元的经营成果抢劫后占为己有。一个自称是合法的政府,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剥夺了当事人所有的法律实体及程序权利。事涉投资者的经营权、财产权、人身权等一系列宪法及法律权益,榆林市政府直接以暴力方式强行剥夺。对当事人的行政告知程序、送达程序、听证程序、复议程序、裁决程序、诉讼程序只简单以暴力程序以代替。令人惊悚不已的是,这个地方政府已完全陌疏了中国的法律程序,完成对数万投资者的抢劫后,仍一陈其迷信暴力的恶习,将所有依法、理性维权行为视作是对政府的敌对行为,将所有参与维权者视作是敌对势力,对敌斗争思维已成为这种地方政府的不医沉痼。从去年起至今,谁上访、谁诉讼就关押谁,谁聘请律师就抓捕谁,连聘请的律师也一并抓捕关押。至今已有12位投资者的代表及朱久虎律师一直被非法关押。最近两天有开始了新的抓捕。面对陕西省榆林市有关当局持续地公然践踏中国的宪法法律及挑衅国家法治目标、公然践踏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及基本公民权利的暴行,我们法律人又怎能超然物外?
2004年3月,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被以贪污和行贿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后改判8年。但事实清楚表明,所谓贪污,其实不过是2000年度南方都市报发放的一笔年终奖金,所谓行贿,是南方都市报给南方日报调研员李民英发放的奖金。这样的奖金发放对于市场化经营的媒体而言本来非常正常。其实很多人都知道,南都案的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他们报道了孙志刚案和SARS,地方司法当局打击报复制造了冤案,但至今仍拒不改正。面对媒体人一次次呐喊,我们又怎能置若罔闻?
2005年4月到8月,山东临沂市在计划生育运动中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粗暴践踏法治——滥罚款、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等。(参见滕彪、郭玉闪、涂毕声等调查报告)由于担心他们的野蛮行径被曝光,地方政府把当地维权人士——盲人陈光诚软禁在家。陈光诚逃过监视来到北京向媒体披露违法暴行。2005年9月6日,世界法律大会正在北京召开的时刻,陈光诚在北京一个小区被一群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手续的人强行劫持到山东,陈光诚奋力反抗,胸部和肩部受伤。目前,陈光诚被软禁在家,每时每刻数十人盯在一个盲人的家门口,这与号称的和谐社会何等的不和谐?
2005年8月,广州市番禺区太石村村民基于对前任村委会腐败的愤怒,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联名要求罢免村委会。这本来是村民正常的合法行为,但却遭到地方政府的阻挠,他们不惜动用暴力阻挠村民实践法治的行动。在诉诸法律无门的情况下,村民们不得不绝食抗议,地方当局竟将绝食者关押。直到今天,他们为争取民主权利的抗议仍在进行。
与不绝如缕的冤假错案相适应的是,我们长期共同面对的是强权任性、野蛮及跋扈不羁下的权制司法体制,当今中国各种依附于权势的利益集团贪恋特权,置中国在半个世纪之久是处在一种仅有纸面上的宪法条文而无使宪法真正能够发挥作用的宪政机制的病态境地。我们看到新的法律不断出现,但也寒心地看到了国家在保障法律价值实现能力方面不可思议的孱弱及低下。在类“陕北石油事件”、“广州大学城事件”等这种公权力粗暴践踏基本人类文明、基本人性及基本法治价值的事件中,地方各级法院干脆野蛮剥夺受害人的诉讼权利,根本就不受理公民的诉请。法院持续出台一个又一个的不予受理各类案件的司法解释,毫无遮掩地为公权力的张狂及野蛮保驾护航。这样的法院,于国家、于民族、于人类文明简直就是祸害,无论作为同一时代共同的法律人,还是作为这个伟大民族的共同成员,我们有责任去面对并以身体力行改变之。
我们列举的,只是今天的世界法律盛会会场外正在发生的事情,也许你们不知道这些,也许你们比我们更清楚。在广东,在河北,在陕西,在山东,在中国很多很多的地方,依法维权遭致野蛮的暴力打压,法律尊严被肆意践踏。还有那些千千万因为自己的信仰而不经任何法律程序而被投入监狱的人,那些千千万因遭遇不公正而常年在最高法院门口哀求的人们,他们也是我们的同胞,我们必须看到这个国家的另一面的残酷现实。今天,在这个充满希望的会场,你们可以不谈这些事情,但你们内心深处不可以忘记,道德良知必须属于法律人,否则这个国家永远也没有希望。
正因为见证了这些深重的苦难,我们才深刻地认识到,建设法治中国,任重而道远,这是你我共同的责任,请切记我们对这个古老民族应有的大义,对会场外我们民族中的许多同胞因为腐败的司法而正在经受的苦难去思考——去作一个符合这个民族一员身份者的思考和行动,历史正在公正地记录着中国正在发生的一切!
2005年9月8日
文章转载自这里。此次“盛会”的官方报道在这里。
唉。百年宪政梦啊,还是没醒。
ReplyDelete发现一个好BLOG,写的不比ANTI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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