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子谈自我主义”之五:自我如何与世界交往?



(本篇写得很艰难也很糟糕,干巴巴的,思维滞涩,我知道,和自己当前的精神状态也有些关系。只好先这样了,凑合着看,看不下去就扔掉:)。以后找到感觉时再来修改完善。)



在说明了我对“自我”和“世界”的概念之后,那么自我和世界的关系是怎样的?自我该如何与世界交往?在这个交往过程如何实现自我的价值?



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在前面提过的自我主义的核心理念上,那就是“我主一切”,也就是:“在任何条件下自我完全应该而且可以主动作用于任何客体”。这里的关键就是“主动作用”。



意义存在于主体与客体的同时在场和交往中。设想没有世界没有客体,或者没有“自我”只有“世界”,都是没有意义的。“自我”的存在体现在自我的不停运动(活动)中,体现在自我的实践中,体现在自我和客体的交往中,诸如平常的看、听、行、坐、思考、行动、学习、接受、拒绝、控制、主宰、不动、意识、感觉……各种各样的行动。所有这些行为和交往就是自我对客体的作用。在这里,自我的尊严和价值体现在“主动作用”上。



如何理解主动作用?每个人都在不断地和各种客体打交道,在所有这些行为当中,从现实上来看,是存在主动与被动之分的。主动作用应该是自我的具有自主意识下的行为,是根据客体情况进行判断后的主动行为,是不执迷、不屈服于客体的自由行为。这里很重要的是作用的独立性、自主性和自由性。



在任何条件下,自我的意志和选择都是绝对自由的。不管现实世界如何,自我都拥有完全控制自己作出决定的权利。自我作为主体,可以超越客体世界的存在。



自我的一生应该是发挥天赋潜能、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生,是主观能动的、建设性和创造性的一生。这是因为“自我”的本质天性决定的,也是“自我”之所以是“自我”的表现形式。自我也必定可以自主决定,如何主动作用于客体。



主动作用并不意味着会采用暴力或其它手段强迫控制他人,相反,这不是“自我”的行为。主动作用是一种自主并且自由的行为,而通过胁迫手段的控制行为,如奴隶主对奴隶的控制、独裁者对民众的专政统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都得不到真正的自由,只能活在对对方的依赖中。



在现实中,人们却仍然受到自然环境的制约、社会暴政和各种暴力的压迫。对于现实,自我不会回避或否认,而是直面对待,寻找真相和积极的解决办法。对于任何强迫行为,自我都从不会屈服,而会诉诸智慧和理性予以反抗。



自我的身体可能会受到限制不能自由地行动,自我的生活可能会受到现实力量的改变,但自我的精神仍然是自由的,不可剥夺的。只要一息尚存,自我仍然拥有自主思考和选择抗争的权利和能力。就像那部伟大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说的:“有些鸟是永远也关不住的,因为他们的每一片羽毛上,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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